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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 2009/07/09
 
>>刑事鑑識科學> DNA鑑定> DNA小百科
刑事鑑識科學
DNA鑑定 DNA鑑定 指紋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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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小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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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DNA鑑定流程
             二、親子DNA鑑定
             三、證物鑑定流程
             四、DNA身份辨識的鑑定

一、DNA鑑定流程

一般刑案現場可能發現的生物跡證種類凡多,諸如:血液斑、唾液斑、精液斑、毛髮及骨骼等,經現場鑑識人員採證送至本室後,實驗人員先以各種初步檢測方式(如Kastle-Meyler血跡檢測法、酸性磷酸酵素檢測法、唾液澱粉脢檢測法)檢視證物之狀況,並採取適當之檢體做進一步萃取DNA的工作。

證物依種類及性質之不同,以不同之萃取方法為之,除了傳統之Chelex法及有機萃取法外,目前已經發展出多種商業的萃取DNA用套組,可針對不同性質的檢體萃取出DNA。DNA萃取出來後進行DNA定量,以確定檢體是否含有足量人類DNA並決定接下來做DNA聚合脢連鎖反應所應加入之DNA模板量。

DNA聚合脢連鎖反應係利用DNA在不同溫度所發生的反應、特定之引子及聚合脢之作用,每次反應可使特定DNA片斷呈倍數複製,經反覆進行後,可放大我們欲鑑定之目標基因位之DNA量,足以達到我們可以觀察的程度,整個反應約需三至四小時,反應後所得產物再以毛細管電泳的方式以分離不同之DNA片斷,並以螢光偵測,利用電腦分析結果,電泳圖譜如圖所示。經和標準品DNA比對後可得到該檢體數據化之DNA-STR型別。

所得之DNA-STR型別結果輸入資料庫進行建檔,並比對有無相同者,除了個化鑑定外,因DNA具有遺傳之特性,還可以做親子關係鑑定,此鑑定可應用在性侵害案件、無名屍認領及民事親子關係確認之用。

 

DNA鑑定流程I

 

DNA鑑定流程II
聯絡訊息 服務電話:886-2-27652122~6 地址:台北市11002 信義區忠孝東路4段553巷5號 報案電話:886-2-27661919 886-2-27668989 傳真:886-2-27632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