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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級毒品
L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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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名稱麥角 二乙胺(LSD、 Lysergide、Lysergic acid diethylam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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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稱搖腳丸;一 粒沙;方糖;加州 陽光;白色閃光; ELISA;Acid;Blooter; Boomers;Cubes; LSD-25;Microduct; Yellow Sun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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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外觀(一)外觀白色結晶體,可作成膠囊、藥錠、液態等型態,其性狀為無色、無味。
(二)常將液體滴在吸墨紙、方糖、郵票等物作為傳遞媒介。
(三)亦作成注射劑或雪茄。
(四)施用方式有口服、抽吸或注射麥角黴菌生物鹼製劑;若混入飲品中不易察覺。 -
成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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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一)屬幻覺劑。
(二)對人類有效劑量為20 微克(μg),半致死劑量為12 毫克(mg)。
(三)服用後15~30 分鐘即有反應,作用時間可達6 小時以上。 -
毒性(一)生理毒性:瞳孔放大,體溫、心跳及血壓上升、口乾、震顫、噁心、嘔吐、頭痛等。
(二)心理毒性:判斷力混淆、失去方向感及脫離現實感、錯覺及幻覺,感覺異常,出現焦慮、恐慌、胡言亂語、精神分裂症、自殘、自殺等暴力行為。
(三)致命毒性:施用過量會導致抽搐、昏迷,呼吸系統衰竭,甚至死亡。 -
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