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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第四大隊
偵破陳○宜涉嫌保險詐欺、行使偽造車牌 、洗錢防制法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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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時間2020/3/4 下午 04: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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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獲地點新竹市、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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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獲嫌犯陳○宜(男、62年次)、何○蓉(女、69年次)共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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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獲贓證物寶時捷一台(含鑰匙2支)、奧迪A6一台(含鑰匙1支),奧迪S6一台(含鑰匙1支)、手機1支、名片1盒、膛線刀1支、槍支1把、子彈5顆、銀行存簿8本、金融卡2張等贓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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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摘要(一)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第二隊)接獲檢舉情資稱犯嫌陳○宜將名下高檔進口車投保高額「失竊險」及「丟車賠車附加險」,並於108年10月間將車輛藏匿後向警方報案誆稱車輛失竊,欲藉以詐領新臺幣480萬元之高額保險金,因案情重大,本大隊(第二隊)立即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遴派平組主任檢察官黃珮瑜指揮擴大偵辦。
(二)經4個月餘偵查,發現陳嫌於95年至108年間夥同共犯廖○泰等人,反覆以將車輛藏匿及製造假車禍之方式詐領保險金,期間發生與其有關之汽車失竊案竟多達8案,其中3案成功詐領保險費,詐保金額將近新臺幣仟萬元,陳嫌並於事後將該車懸掛偽造車牌以躲避警方查緝。本大隊(第二隊)於109年3月3日偕同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第一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及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等單位,執票前往新竹縣(市)、苗栗縣地區展開同步搜索、拘提行動,查獲保時捷一輛(含鑰匙2支)、奧迪A6一輛(含鑰匙1支),奧迪S6一輛(含鑰匙1支)、手機1支、名片1盒、膛線刀1支、槍支1把、子彈5顆、銀行存簿8本、金融卡2張等贓證物等贓證物,並分別拘提、傳喚陳嫌及何嫌等2名犯嫌到案。全案經警詢後,以涉嫌詐欺、偽造文書、洗錢防治法等罪嫌解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主任檢察官訊後認以目前尚有共犯在逃,且陳嫌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為由,向該管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三)近年來不時發生民眾以製造假車禍、偽造車輛失竊或偽造醫療證明等方式向保險公司詐領保險金之案例,檢警呼籲民眾切勿因一時貪念而以身試法,警方亦將持續加強積極查緝是類詐欺案件以達嚇阻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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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獲單位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第二隊 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第一隊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 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